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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慎坤:高速公路实行长期收费谁说了算?
Published:2015-08-04 10:16:28    Text Size:【BIG】【MEDIUM】【SMALL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高速公路实行长期收费。主要内容为: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不受期限限制,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一般不超30年,届满后与偿债期政府收费公路统一收费;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高速公路实行养护管理收费。(7月21日《人民日报》)
修订稿较现行的规定有很大的变化。按照现行条例,政府还贷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为20年);经营性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为30年),而“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交通部门酝酿长期收费由来己久,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据说亏损661亿元,仅过一年时间,收费公路亏损就扩大了两三倍,2014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称,2014年全年亏损高达1571.1亿元!一个巨无霸的“印钞机”,突然出现巨亏,亏到哪里去了?当初的投资预算是谁编的?在机动车猛增的情况下,收入公路为什么会出现不可思议的巨亏?
现在看来,不断扩大的亏损数字,应该是交通部门周密部署的一场“阳谋”,其目的就是为长期收费找到理由,并且平息民怨!问题是,收费越多亏损越大,长期收费,岂不是亏损越来越大对民生的危害越来越大?不收费公路将占全国总里程96%以上——这是交通部四年前对国民的庄严承诺。现在看来,交通部门岂不是信口雌黄、自扇耳光?
在合法收费畸高,违法收费又无孔不入的情况下,有着5000多万从业者的公路运输业,早已陷入一个不能自食其力的扭曲状态:要么违法超载降低成本,要么合法经营缴纳各种“路费税费”后亏损倒闭。这样的制度安排,不仅守法经营活不下去,即使违法超载依然难以找到存活空间,物流运输业的衰败就成了必然。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成本要高很多。中国每年上万亿运输费用要打入商品成本,流通费用占一般商品价格的50%,占农副产品价格的70%,以至于农贸市场价格的变化,不再取决于生产季节的变化,而是取决于运输成本的变化,收费负担几乎都要转嫁到老百姓头上,并且主要是转嫁到穷人头上。道理很简单,越是穷人,对公共资源的依赖性就越高,当公共资源变成公共负担时,所承受的负担就越重,越是穷人必需的生活物品,所分摊的运输费用比重就越大,为公共负担掏的钱就越多。
谁会想过那些省吃俭用的城里人,买菜的钱绝大部分都送给了收费站,尽管他们当中许多人也许一辈子没有开车上路。如果取消或减少公路收费,回归公路的公共性质,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和食品价格至少可以下降一半以上,人们的消费购买力也会大幅提高。
对高速公路实行长期收费,所反映的公共资源变成公共负担,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和民生问题,还涉及到政治伦理和国之根基。旧小说中经常出现的场景:“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这已经成为劫匪拦路、强盗抢劫的经典语言。可见,古往今来,拦路设卡收费一直属于黑道性质,属于政府围剿打击的行为,哪怕此路真的是你开的,设卡收费也要坚决打击。掏钱修路属于造福积德的善举,国家可以表彰,社会可以称颂,百姓可以敬仰,但就是不能收费,拦路设卡强行收费在历朝历代都按劫匪强盗论处。
拦路设卡收费和打击拦路设卡收费,古往今来一直都是官与匪之间不可逾越的一条界限。即便是所谓的官匪一家,充其量也不过是官府与劫匪暗中勾结,绝不会由官府去接管劫匪的买卖。对黑道勾当只能打击不能接管,这是古往今来所有旧时政权都必须遵循的道德底线。即便迫不得已作为一时的权宜之计,也必须严加控制收费的模式、范围和时间,绝不会大规模改变公路的公共属性。
全世界收费公路18万公里,其中有14万公里在中国,占了全世界70%。目前全世界实行公路收费的20多个国家,收费公路的比重基本控制在1%左右,而我国交通运输部却明确公布,在我国现有公路网中,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42%的二级公路都是收费公路。我国的收费公路比例和里程都保持世界第一!
我国公路通行费比欧洲等发达国家高了9倍之多。从我国公路用户费(税)的构成来看,主要是燃油税、购置税以及通行费3种。但还有许多或明或暗无法统计的罚款成本需要车主承担,每年各种公开的交通罚款已高达数千亿,而未曾公开的各种罚款和私吞款同样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美国早期也曾实行公路收费制度,那时公路也是由私人投资修建,但这样的政策只实行了二十年就被美国政府废除了。政府开始用纳税人的钱大规模修建公路、铁路、运河,基本上都供国民免费使用。因为公共财政投资的公共设施,本该由全民来共用,而不应该任由交通部门拿来长期牟利,更不应该成为一条滋养贪腐蛀虫的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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