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的软与硬(三等奖)
□汉中市龙岗学校八(1)班:陈昱果
□指导教师:蔡 蕾
几年来,从“你是什么垃圾”的段子到“垃圾分类”的提倡,“垃圾”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而垃圾分类理念也在不断深化,发展。
垃圾分类要想做得好,需软和硬两手。
垃圾分类需软——知识宣传。人人参与的前提是了解相关知识,只有了解清楚才能精准投放。现今我们的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在实施垃圾分类的城市,每个人都要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而普及这类知识是一个系统工程。虽然媒体宣传是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的渠道,但还需要科学制定垃圾分类政策和标准,进行多种手段长期推动。严格奖罚也是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的手段之一。对不按规定精准分类垃圾的居民依法进行处罚,既能促使被罚者主动了解垃圾分类知识避免再次被罚,对其他居民也有教育和警示意义。因为人的眼界和素质不同,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理解程度也有差别。从根本上说,垃圾分类的目的,最终要改变旧有习惯,提高文明素养,这就需要每个人在认识上要不断强化、不断加深,充分认识垃圾分类与环保意识和自律意识的密切关系,如果稍有放松,就可能旧病复发,甚至导致前功尽弃。因此,既要有软手段做好宣传,又要有硬方法奖惩结合,不厌其烦地灌输,培养人们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
垃圾分类要硬——条例约束。“人都是惰性动物”,会自动放松对自身的要求,所以在强调自律意识的同时,也必须强化他律约束,制度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目前,不少城市加入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列,比如:《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尽快修改完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即将施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去年已实施,深圳相关立法正在进行……生活垃圾需要分类处理,分类处理需要强制,强制则需要立法,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就这样向人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发达国家的实践也表明,通过立法对居民投放垃圾行为进行强制性规范和约束,是推进强制性垃圾分类的必由之路。如日本法律对乱扔垃圾和随意焚烧行为明确了判刑、处罚金或者两者并处的规定,引导居民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韩国规定,奖励额度最高可达处罚金额的80%,这有利于鼓励更多人监督垃圾分类。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应该探索更多的强制手段,最终以广大居民是否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来评价强制效果。进而言之,强制垃圾分类的法律措施不只是针对居民,相关单位以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机构也都是强制对象,对垃圾分类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垃圾分类的时代潮流中,每个人都是“当事人”,每个人都是“主人翁”,每个人都是“执行者”,每个人都行动起来,当好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和监督者。垃圾分类有软和硬两手,两手都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