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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11岁女孩屡遭生父家暴身亡
Published:2016-04-13 10:25:23    Text Size:【BIG】【MEDIUM】【SMALL
Summary:4月4日,清明节,11岁女孩雯雯(化名)去世了。5日凌晨,大批民警来到雯雯位于汉中汉台区民乐花苑的家中,大家才得知,她在被父母送医后蹊跷死亡。

4月4日,清明节,11岁女孩雯雯(化名)去世了。5日凌晨,大批民警来到雯雯位于汉中汉台区民乐花苑的家中,大家才得知,她在被父母送医后蹊跷死亡。

亲父继母,邻居们痛斥与痛心之余,纷纷叹息,“我们都想帮她,最后还是没有帮到她。”而此时,《反家庭暴力法》刚实施月余。

汉中11岁女孩屡遭生父家暴身亡

痛惜

11岁女孩身亡

邻居痛心流泪

“好几晚上我都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是她的身影,我不能就让她这么不明不白地走了。”家住汉台区民乐花苑的张女士说。

张女士说,5日上午,她正在上班,突然接到丈夫打来的电话:“快回来看看吧,楼下来了很多刑警,听说在咱家住过的那个女孩,被打死了。”

“我头‘嗡’的一下,就赶紧往回跑。”张女士说,丈夫说的女孩叫雯雯,今年已经11岁,上小学五年级。女孩家住11楼,而她家就住15楼。在邻居们的印象里,雯雯从来都是一副面黄肌瘦的样子:身材瘦小、穿得很单薄,经常满脸满身是伤。

等张女士跑回小区,发现楼下有20多名刑警,正围着楼前的垃圾桶翻找着什么,通过小区保安得知,女孩的血衣,被扔在了垃圾桶里。“我当时就留下了眼泪,那么乖的孩子,还和我住了几晚上,谁能想到说不在就不在了。”张女士说。

11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了雯雯家,敲门无人应,但门上贴着两张白色封条:封条封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封条上还盖着“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事警察大队二中队”的公章。

讲述

瘦小的雯雯

经常满脸是伤

汉中11岁女孩屡遭生父家暴身亡

张女士说,初次注意到雯雯,是在去年的10月。有一天下着大雨,晚上11时左右她回到小区,刚进楼栋门口,突然发现靠墙站着一个小女孩。

“她光脚穿着凉拖鞋,下身是白色小碎裙。”张女士说,看着孩子可怜,她就多问了几句。女孩说,她叫雯雯,就在楼上住,被爸爸打了,又被赶出了家门,她只好在楼下站着。

这时,张女士才发现,孩子满脸乌青,双眼肿的几乎成了一条缝,而抹起袖子,胳膊上都是伤痕。“孩子说,爸爸和妈妈经常因为一些小事打她。

雯雯父亲说,孩子经常不听话,爱说谎,所以经常打她。而张女士则看到,雯雯卧室的被子,叠的像豆腐块一样,书桌也是一尘不染。原来,雯雯父亲当过兵,所以对孩子要求严格。

经过深入了解,雯雯父亲说,在孩子四五岁时他和妻子离了婚,后来将孩子送回河南老家,爷爷奶奶带她。后来,他再婚后就将雯雯接到了身边。

张女士说,那次见面后,她临走时给雯雯说了她家的楼层号,让孩子有困难就去找她。同时,她也告诫雯雯父亲,“再打孩子,我就报警了。”

12日,华商报记者从雯雯家邻居处得知,他们经常看到雯雯深夜还独自一人在门外罚站,也总是鼻青脸肿的。“孩子的爸爸经常不在家,平时都是她洗衣做饭、上学。”一位邻居说。

邻居

父亲四天没回家

孩子借宿三晚

汉中11岁女孩屡遭生父家暴身亡

张女士说,今年1月22日,放寒假的雯雯突然找到她家,说爸爸出去没回来,钥匙也忘在家里了,回不了家。于是,她将雯雯收留了下来,而根据雯雯提供的父亲电话,打过去却始终关机。

“孩子在我家很乖的,晚上也和我一块睡。”张女士说,其实,雯雯非常聪明,还写的一手好字。

在张女士家住了三晚之后,雯雯的爸爸和继母就回来了。当时她就斥责雯雯父亲,“几天电话都不打,把一个未成年人放在家里,真的就放心吗?”

11日,该小区物业一位负责人说,雯雯借住张女士家的几天里,他们也通过多种途径试图联系孩子父亲,但都没有联系上。而此前,雯雯还曾在另外一户业主家借宿过。

“他爸爸说,给雯雯买了个搓衣板,经常罚跪,但雯雯从来不下话。”张女士说,雯雯父亲告诉她,孩子被打从来不哭,有时一跪就是一夜,第二天膝盖都是血肉模糊。

“孩子被虐待是事实,经常被打也是事实,我们都知道孩子经常被打,但也没有办法,只能和她爸去说。”物业负责人说,之前他们还想到社区去举报,没想到还没去,孩子就没了。

学校

事发后孩子父亲自首

曾多次被批评教育

该小区一黄姓保安说,他经常看到雯雯鼻青脸肿地去上学。直到5日,两名民警押着雯雯父亲回小区指认现场,他们才知道,雯雯不在了。

“戴着手铐,上楼指认后,又去了地下车库。”这名保安说,他们调取监控发现,4日晚上9时许,雯雯父亲和继母,抱着孩子下了地下车库,然后开车送往医院。监控显示,当晚9时28分41秒,雯雯父亲抱着雯雯慌张地进入电梯,雯雯妈妈紧随其后,可能由于事发突然,鞋都没来得及穿,在电梯内才穿上了鞋。

而从监控清晰地看到,雯雯一动不动躺在父亲怀里,双腿已经乌青。随后,华商报记者又来到了雯雯生前就读的汉台区青龙观小学。

“孩子是四年级才转学过来的,今年刚上五年级。”学校一位老师说,此前他们也知道雯雯经常被打,也曾将她父亲叫到学校批评教育过,但都无济于事。

“孩子脸上身上有伤,我发现过一次,班主任发现过三次。”该校一王姓校长说,雯雯父亲承认不该虐待孩子,也承认了错误,没想到还能出这样的事。同时他说,后来班主任还曾发现孩子伤的比较重,就说要去找家长,没想到雯雯苦苦哀求,说“再找打的更重”,后来就没有再去,也没有报警。

“在学校表现都挺好,非常聪明的一个孩子。”另外一位老师惋惜地说,虽然知道雯雯的遭遇,但学校也只能做到这一步,“家里发生的事情,外人也没有办法干涉。”

反思

《反家暴法》实施月余

为何没能留住孩子?

王校长说,随后警方向学校进行了通报:

4日晚上7时,雯雯父亲又开始“教育”她,从7时将孩子打到9时许,雯雯被打到晕厥。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却抢救无效死亡。

5日凌晨零时许,雯雯父亲到派出所自首。随后,校方也将情况向教育部门进行了汇报。

采访中华商报记者了解到,雯雯转学到青龙观小学的这一年多里,邻居、小区物业、老师和学校,对于雯雯的遭遇,都曾对其父母进行过劝说,却未果。

王校长说,雯雯曾说,父母经常打她,还专门买了一条皮鞭,因此有时她不敢回家,就跑到同学家住。因为是家长“教育问题”,学校从未报过警。

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法可依,而这却未能挽留住雯雯的生命。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说,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而未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那么,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不敢回家怎么办?

赵小东说,反家暴法还明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赵小东说,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人很心痛,雯雯父亲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对于社会,也应该进行反思。

“无论是学校还是警方,只要有一个落实了反家暴法的规定,雯雯可能就不会遭遇不幸。”赵小东说,现在还有人认为教育孩子实施暴力就是正当的,外人很难干涉,但其实并非如此,甚至已经违法。

因此,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反家暴法的宣传,司法部门应让反家暴法在实践中发挥作用。

“预防、制止、惩罚、救济,它是一体化的制度体系,相关部门应考虑建立反家暴的联动机制,才能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赵小东说。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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