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婚姻自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增强,近年来,各级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数量逐年猛增,案件当事人的年龄范围也随之扩大。近日,镇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八旬老人起诉六旬老伴离婚纠纷一案,该案以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方式结案。
原告杨希(化名)是一位退休教师,前妻因病离世后,生活孤独无趣。2010年,在亲友的介绍下,杨希认识了邻村同是暮年丧偶的被告余翠。后在亲友的撮合下,二人开始见面交往。见面后,二人相见恨晚,相互为伴。随后二人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于2014年补办了婚姻登记。
本应演绎一段为人称道的美好婚姻,不料好景不长,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杨希嫌弃余翠无理取闹,寻死觅活,而余翠也厌烦自己沦为杨希“保姆”的境地,双方经常因为琐事发生激烈争吵,自2015年10月便开始分居。因为感情已经走到破裂的边缘,杨希遂将余翠告上法庭,请求离婚。
镇巴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案件审理结果关乎两位老人能否安享晚年。为方便当时诉讼、查清案件事实和妥善化解纠纷,办案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征询两位老人及子女的意见。在向被告送到应诉材料当天,法院现场组织调解,并邀请双方子女参与协商邪少。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两位老人敞开心扉,道出了婚姻中的酸甜苦辣,心中舒畅了许多,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调解,在法官和双方子女的悉心劝解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自愿离婚。
结案后,两位老人及其子女都非常满意,均表示:“终于不用再为这件事烦心了,案子处理以后心情一下子舒畅了许多,今后只求好好珍惜剩下的时光,颐养天年。”
来源:华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