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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父下葬 汉中男子选好的墓位早已被卖
Published:2016-08-15 14:42:41    Text Size:【BIG】【MEDIUM】【SMALL
Summary:次日病逝的父亲就要下葬,之前选好的墓位却被告知“早已被卖”。汉中市民王先平欲哭无泪:“亲戚朋友都到了,人也火化了,现在到哪去安葬我父亲?”

(原标题:次日父下葬 汉中男子被告知选好的墓位"早已被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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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悼念逝去的亲人。

    次日病逝的父亲就要下葬,之前选好的墓位却被告知“早已被卖”。汉中市民王先平欲哭无泪:“亲戚朋友都到了,人也火化了,现在到哪去安葬我父亲?”

  家属

  下葬前一天发现 选好的墓位“移位”

  “心里真的接受不了,之前选好的墓位,咋说没就没了。”14日下午1时许,王先平和前来为父亲送葬的50多位亲友,站在位于南郑县胡家营镇赖家山村的圣水陵园门前讨要说法。原本当天上午11时,他父亲本应准时下葬的,但现在却无处安身。

  王先平说,8月10日下午,54岁的父亲因病在医院去世。第二天,他便和家人来到了圣水陵园准备选购一块墓地,作为父亲的安葬之所。11日下午,他便在圣水陵园南郑县销售部一傅姓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了陵园。

  当时,他们被带到了陵园“天堂宫西二区”的位置,傅某告诉王先平,从上向下的三排都可以选择,每个墓位的价格也都相同。

  王先平的堂弟王波说,选购墓位的那天,他们还花了1000元,请风水先生一起去看。风水先生说,第二排三座好,背后是一座山,前面正对着堂哥家的小区。12日,他便全额支付了墓位费34000元,并拿到了墓位权证书。

  同时,傅某在和王先平再次确认墓位位置后,便通过电话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准备安装碑座并刻墓碑。

  “风水先生算好是14号上午11点下葬的,没想到前一天去看时,却出了问题。”王先平说,13日下午6时左右,他再次前往陵园查看墓碑的安装情况,没想到之前选好的墓位却被“移了位。”

  陵园

  属工作人员失误 和家属沟通出错

  王先平说,他选的墓位是第二排三座,而他发现,父亲的墓碑却出现在了第三排三座,被往下移了一排。随后,他们赶紧找来了工作人员傅某,而傅某当时也傻了眼,赶紧给办公室打电话,没想到办公室工作人员说王先平购买的墓位正是竖碑的位置:二排三座。

  14日下午,记者在王先平所持有并盖有汉中市山川秀美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圣水陵园公章的墓位权证书上看到,他所购买的墓位编号为“天堂宫西二区二排三座。”

  记者在陵园内看到,在该区域第三排第三座的位置上,立着一块崭新的墓碑,上面刻着王先平父亲的名字。而第二排第三座的位置,并没有任何墓碑。

  陵园负责人邓先生说,他们为王先平父亲立碑的位置,正是墓位购置合同中约定的“二排三座”;而王先平先前选好的位置,却是“一排三座”。

  “我们只能按照合同来办,至于傅某和王先平之前确定的墓位,是我们工作人员的失误,在和家属沟通时出了错。”邓先生说。“那墓位是几排几号,你们是怎么编号的呢,现场来看,现在立碑的位置已经是第三排了?”记者问。

  “我们编号时,第一排是不算的,所以现在立碑的位置就是‘二排三座’。”邓先生说。而王先平则质疑说,选墓位时,上面并没有编号,现在只能是陵园方说多少号就是多少号;但此前,他和工作人员傅某现场确认过多次,选定的不是立碑的位置,他就不能接受。

  争议

  是否补偿起争执 错过下葬“吉时”

  王先平的叔叔王成顺说,原本选定哥哥下葬的“吉时”是14日上午11时,而发现出错后,他们便立即和陵园方协商,看能否再把墓碑换回去。

  “肯定不可能,那个墓位,我们早在今年4月9日就已经卖出去了。”邓先生说,现在解决这个问题,要么为王先平父亲重新选择墓位,要么解除合同,退还34000元墓位费。

  而王成顺则不同意:重新选择肯定不可能,光退墓位费,损失谁来承担?王先平说,这次亲戚朋友50多人,很多都是从镇巴老家赶来为父亲送葬的,现在父亲不能顺利下葬,还得重新选择日子,这些天亲戚朋友的吃住等都需要花费。

  13日,王先平和家人商量后,提出了5000元的“补偿”,却被陵园方拒绝。14日,他和亲属都来到了陵园,讨要说法。

  “农村人,比较信风水,选好的墓位换了,这咋能行?”王波说。

  而记者提出要见傅某时,邓先生表示,“他今年已经75岁了,我不可能再让他来。”

  律师说法

  陵园方已违约 应赔偿损失

  陕西际傧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明说,家属和陵园方签订了合同,便形成了合同关系;同时,家属付款后拿到了权属证明,就尽到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约定义务,而陵园方就有责任提供权属证上双方共同约定好的墓位。

  “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因为出现问题就将责任推给消费者。”魏明说,现在陵园方无法提供家属选定的墓位,显然是严重违约,同时也侵占了对方的合法权益。

  目前,鉴于双方争议的墓位已被第三方购买,按照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他们都没有权利让第三方让出墓位,因此陵园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记者看到,王先平和陵园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须承担15%的违约金。”

  “陵园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魏明说。而记者14日下午6时了解到,王先平已经与陵园方达成和解,而陵园方也支付了他5000元补偿。下一步,他将尽快另选陵园让父亲入土为安。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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